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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邕宁农村信用联社:“四个三”织牢织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作者:廖小君 发布时间:2023-04-04 阅读:505次
金融文化参讯—(广西)廖小君 金融消费活跃度越来越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邕宁农村信用联社在监管部门和自治区联社的指导下,不断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优化金融消费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个“明确”筑牢消保工作责任意识。一是明确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简称“消保”)工作,将做好消保工作视为业务经营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领导责任体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就分管领域具体消保工作负责,高管人员是落实消保工作直接责任人。三是明确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消保工作牵头部门和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将消保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各业务条线、各产品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前预判、准备识别、快速响应金融消费者诉求。


三个“加强”夯实消保工作制度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客户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优质文明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在理事会下设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消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确三农零售与乡村振兴金融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部门。三是加强考核激励。制定消费投诉工作奖惩实施方案,将消保工作纳入业务综合考评,设置专门考核指标,合理匹配考核权重,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手段,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个“坚持”优化消保投诉处理流程。一是坚持畅通投诉渠道。在营业网点公布投诉电话,放置客户意见簿、意见箱等,设立电话、来信、来访多个沟通渠道,记录保存消费投诉接待处理过程。二是坚持问题溯源跟踪整改。建立投诉处理台账,每季度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审计,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核实处理,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原因,跟踪整改。三是坚持多元化解纠纷。建立投诉、调解对接机制,依法合规、积极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投诉人诉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积极向投诉人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三个“强化”提升消保服务客户体验。一是强化员工培训。重点开展员工业务知识与服务流程培训,让基层一线员工熟业务、懂话术,提高员工沟通技巧、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二是强化金融知识普及。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市场、学校、乡屯等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强化信息披露。通过年报对消保工作情况进行披露,在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金融服务收费目录、风险提示、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等,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


编辑:栗子

审核: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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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作家芳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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