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文化参讯-吉林(席庆波 王勇) 近日,珲春农商银行通过依法诉讼,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采取依法诉讼等强制措施,成果明显,成功收回一笔不良贷款10万元。
关某于2019年至2021年在珲春农商银行板石支行申请信用贷款10万元,贷款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支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借款人拒不履行,2022年1月,珲春农商银行向珲春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于2月20日偿还贷款本息及各项费用;然而,直至约定还款日期,关某尚未履行还款义务。
珲春农商银行于3月向珲春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关某未果。随后,该行工作人员与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上门追缴,上午11时从其家里找到被执行人,将关某带回法院,并告知家属郎某在家里筹钱,如果下午16时偿还不了贷款,将关某依法拘留,下午16时,被执行人关某仍无还款意愿,侥幸认为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耐心对他讲法释理、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被执行人关某依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面对关某在法律文书面前仍“百般抵赖”,执行法官决定将其依法拘留7日,并告知家属郎某,在法院执行局的强大攻势下关某终于分期偿还了此笔贷款,近日全部结清。
编辑:陈静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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