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农民摆脱贫困,从“短期治标”走向“长期治本”的创新举措,不仅事关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将会在更深层次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要素流动、产业集聚、市场形态和城乡格局产生积极影响。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平罗县顺应其变,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村各项产权改革,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现代金融支农机制,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赋权能、促增收、添活力的良好效果。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2012年以来,平罗县先后承担了国家20+项农村改革试点任务,按照类别分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五大类,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7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6项、农村金融改革3项、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4项、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1项。2016年,平罗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该项试点工作也是在2011年该县承担农业部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化。金融审时度势深度参与,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融资保障。
夯实试点基础,保障农民合法权益。2012年,平罗县先行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五项权属,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赋予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连片50亩以上集体荒地经营权、农村林权等权能,农村产权确权种类达13项。全县累计实测耕地95.31万亩,经确权认定给农民二轮承包耕地46.1万亩,颁发证书6.55万本,农民和种植大户开垦种植村集体荒地49.21万亩,颁发证书4.2万份。实测农村宅基地6.05万宗,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5.06万本,房屋确权登记3.75万户。规范了农村其它产权确权登记,颁发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证142本。这些权证丰富了个人或集体融资渠道。
有益探索实践,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平罗县农村改革试点以来,银政联手积极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和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出台了《平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此类贷款低于农户联保贷款和其他贷款利率2-3个百分点。出台了农村土地产权价值评估指导价格,作为抵押贷款的参考依据。成立了全区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研发了农村产权交易软件,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供需信息进行发布。目前,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达42.56亿元,其中:土地流转13.58亿元,产权抵押13.9亿元,退出转让3亿元,入市交易0.4亿元,股份量化5.98亿元,集体资源交易0.31亿元(收缴荒地承包费和超占有偿使用费)。
推进配套改革,抢抓农村嬗变机遇。一是探索农村集体“三资”股份制管理机制。试点开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分配、有偿退出及抵押和继承,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目前,已完成全县144个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二是探索老年农民以地养老、以权养老。探索老年农民将其承包耕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或长期流转,以退出补偿费或流转费置换养老院养老服务,不足部分由子女承担。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探索以其独立的宅基地置换公租房进行居家养老的模式。三是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乡镇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并在全县乡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设立土地流转、产权交易等服务窗口,为农民办理抵押贷款提供便捷。
金融适时介入,助推资产向资本转变。试点以来,属地人民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引导鼓励县域金融机构踊跃研发信贷产品。2012年至今,共发放再贷款54.97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54.39亿元。13项确权的产权中,赋予9项产权捆绑融资权能,与10家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贷款办理时限缩短至30分钟以内。2012年以来,平罗县各金融机构累计办理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5.49万笔、18.22亿元,其中2016年“两权”试点以来办理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4.32万笔、12.76亿元;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1537笔、4707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动农民年增收4479元、村集体增收3442万元、村均增收23.9万元。
石嘴山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在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红翔新村、陶乐镇庙庙湖村三个移民贫困村,以及各乡镇村组的84个插花移民点,2018年末,国务院扶贫办认定结果为2624户13950人。为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精准脱贫功能,平罗县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路径选择,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从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创新村集体经济扶持方式、完善激励奖补机制、加大金融资金投入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实施农村产权有偿退出精准脱贫。将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与插花安置移民相结合,允许当地农民自愿有偿退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采取政府收储农民闲置房屋、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方式,把移民分散安置到各村民小组。平罗县共盘活农村产权2846户,收储耕地11280亩,房地2846宗15.4万平方米,交易额2.86亿元,插花安置移民1638户,为政府易地搬迁安置移民探索了新途径,实现了“三赢”,即:降低政府安置成本、增加退出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快速提高移民生活质量。
实施农业产业链精准脱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通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模式,推进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发展产业链金融,形成农业“产业链、资金链、价值链”相融合,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共办理各类产业、扶贫基金贷款5.4亿元。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以合同形式约定玉米种植标准和价格,引导农户、家庭农场、流通大户购买玉米期货保险8680吨,抵御价格波动风险,促进了农业经营稳效益、稳增收。推出“奶牛活体质押”贷款、“动产浮动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为5家奶牛企业融资6300万元、向两家粮油企业发放收购“动产浮动抵押+”贷款6000万元,支持企业收购玉米共计28000吨。
实施差别化利率优惠精准脱贫。金融机构把金融脱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对“扶贫担保基金”担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诚实守信的信用户、积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等,给予差别化的利率优惠。采取“以合作社带动贫困户、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引导带动30%以上的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担保关系,增加贷款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扶持。目前涉农性融资担保业务贷款户数310户,贷款余额3.08亿元;差别化利率优惠为农户等节省利息约5000余万元。
实施“整村授信”助力金融精准脱贫。探索“财政+金融+征信”的合作模式,构建“政银共管、借力发力”的良好工作机制,推进平罗县重点地区“整村授信”暨“两个带头人”工程启动并顺利实施。运用地方财政贴息政策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引导平罗县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为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时提供金融资源,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整村授信”39个村,授信农户1.69万户,授信金额14.43亿元。全县累计评定信用农户4.41万户,授信金额39.47亿元,已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583户,用信金额4.78亿元,占全县全部有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75.91%。
促进移民多元增加劳动收入。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大移民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培育科技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移民就业和增收。目前,三个移民村培育种植业经营主体7个,规模流转土地2.04万亩,移民流转土地户均年收入15000元。解放劳动力7210人,每年实现劳务收入1.29亿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固定务工和季节性务工921人,增收1208.5万元,人均1.3万元。重点帮扶移民村实施22个项目,产业精准扶贫贷款达到6.5亿元,解决贫困人口就业500余人。
平罗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产权改革试点以来,不断完善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解决了土地“碎片化”问题,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2020年,为继续发挥平罗县在农村改革中的“头雁”作用,大胆探索,积极尝试,当地人民银行联手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着力打造全国农村改革集成试验区“平罗样板”。
集成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一家一田”。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结合农田建设项目、闲置村庄退出复垦,鼓励农民互换并地,推行“一家一田”,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目前,平罗县已经在5个乡镇11个村推行“一块田”改革,涉及4100个农户的5.7万亩耕地。
集成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实现“一村一庄”。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大社区和中心村,采取租售并举方式解决不同收入农户住房需求。探索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利用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收储农户闲置房地、整治集体闲置建设用地,根据规划复垦或入市,已实施25个“空心村”1125宗闲置房地退出整治,腾退建设用地2725亩(复垦耕地1325亩),建设12个“中心村”和“一村一庄”示范点。
集成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一社一型”。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化要素配置,发展农业服务型、项目带动型、股份合作型等多种集体经济经营模式,推进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一社一型”。探索产业带动型、农业服务型、股份创作型8类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6个,扶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79家,累计实现经营性收入6049万元。
集成产权流转交易改革,探索“一户一证”。完善互联网和手机APP办理流程,将农村土地、闲置学校、林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纳入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集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探索农民房地不动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股权证等农村权证“一户一证”,方便各类交易和融资。
集成农业经营体系改革,打造“一村一品”。结合村集体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农机服务、植保服务、品牌创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险资直投”业务,打造农村改革“一村一品”。目前万亩沙漠瓜菜基地、现代奶业示范区、羊业小镇、5000亩以上优质粮食原料基地(3个)、千亩以上瓜菜示范基地(3个)、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8个)肉牛肉羊养殖场(20个)建设正在进行,宝丰镇成功申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占农业经济比重达70%。平罗县已通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评审。
十年改革,平罗县紧握时代脉搏,围绕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合理利用政策红利,不断强化产融结合,取得了乡村振兴方面的不俗成就。
一是深化政银合作机制,打通了支农堵点。整合羊产业、草畜一体化等各类小散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推动自治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石嘴山市鑫鼎担保公司在平罗县设立分支机构,弥补县域融资担保公司空白。
二是完善联动服务机制,形成了支农合力。联动人民银行内部货信、征信、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职能,形成合力;金融机构、保险、政府协调行动,搭建成支农平台。
三是优化信贷投放机制,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自营资金+再贷款”方式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协调运用好农业农村局条线支持农民合作社助贷基金,采取农口部门批量推荐、银行集中审核,利率部分补贴、风险敞口满额发放方式支持各类合作社发展。
四是对接改革创新机制,实现了农村资源应用突破。9项具备融资功能的权属,从盘活农村资产、提升资产价值的角度探索农村各类权属实现资源属性路径,丰富农村产权抵押种类。
五是依托各项发展机制,重点产业得以扶持。围绕自治区农业“新四产”和平罗县“一优四特”,多家金融机构“原奶供应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多种组合方式贷款、“奶牛尊信贷”等产品应运而生。
六是各种配套金融服务机制协同发力。“适老化”支付服务,“国债宣传服务站”“国债义务宣传员”,存款保险进乡村、反假货币宣传终端等,着力提升延伸金融服务触角,提升农村农民金融素养。
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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