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农户的金融素养普遍不高,缺乏对网络技术的操作能力和对数字化金融服务获取能力,加之农户对理财、保险、期货等金融产品了解不多,更是造成了他们对农村金融产品的不认可。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思想观念落后,对新生事物接受力不强,对手机支付等功能缺乏操作能力。当然,除农户方面的问题外,金融机构的数字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强,无法满足农户使用需求等也是导致其难以被农户接受的重要原因。
基础设施不足。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基本要素。当前,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和信息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乡村产业数字化、农业经营和服务数字化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2021年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农村网民规模达3.09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约占55.9%,相比较城镇地区,约低23.9%。尽管近年来我国部分农村信用社逐渐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并加快推进在农村地区数字金融业务的拓展,但因基础设施不到位而导致的客户需求不高、业务开展难问题异常突出,并成为了阻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数字化人才匮乏。数字经济飞速发展,要求农村信用社及时补充大量数字化专业人才。《中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已经获得了部分成就,但在理念、机制、人才、技术和数据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对一些中小银行而言,在资源转型、科技能力创新等应用方面仍受诸多因素影响。调查发现,超七成样本银行认为限制其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数字化人才的匮乏,其中占比银行最大的为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依靠的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个项目驱动,更不是单靠银行科技部发展就可以的,它的实现需要管理思想的突破,需要组织、文化、流程和管理等全面转变,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人”的转变。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信机构,其内部员工整体受教育水平和思想认知观念还普遍落后,科技人才占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
数字风险控制难度大。农村信用社多以支农支小支微为主要业务,其服务对象具有天然的弱质性,风险水平偏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显示,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级别评定中,8-10级及D级的高风险机构有545家,约占总数的12.4%,其中大部分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于资产质量的角度,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除外)的不良贷款余额为6155亿元,不良贷款率约占3.90%,比商业银行要高出2.1倍。在当前农村信用社进行数字化转型路途中,数字金融业务发展中面临着严峻的数字化风险。农村信用社因其自身发展水平受限,无法像国有大型银行一样做足资金和人才准备,在数字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也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皆给其数字化风险控制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
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而言,基础设施是其发展之基。在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一是加快“宽带乡村”建设。通过统筹协调和加大投资的方式,加强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扩大农村互联网的投资和普及,力争家家有宽带,人人会上网。二是重视农村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做好乡村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除优化线路,还应更新技术和服务,提升农村固定网络接入的效率。三是重视5G基站布局。随着5G发展,农村地区也应逐步实现5G网络在城乡范围内的纵深覆盖率,加快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尽快布线,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尝试5G助农惠农场景应用。在农村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应积极鼓励农村企业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促进数字农业农村的发展再升级。
重视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应尽快完善数字化专业人才队伍的构建任务。一是通过内部培养的方式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在专业人才培养战略中,农村信用社可在内部优选技术骨干前往业内先进公司或高校去充电学习,并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带回来进行内部提升,确保人才队伍金融科技能力和核心软件开发的自主性和可控性。二是通过外部吸引方式为人才队伍补充新鲜血液。除加大资金投入吸引外部人才加入外,还可通过增加与高校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方式进行数字人才得到培养,辅以调薪和奖励的措施引进专业的数字人才,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金融技术能力水平。三是发挥省联社的职能。省联社的职能是多方面的,如帮助农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辖区内农信机构进行人才招聘和培训等。通过发挥其功能,实现数字化专业人才的有效补充。
加快数字化风险治理体系构建。完善的数字化风险治理体系,是确保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险杠。在其构建过程中,一是要重视监管能力完善。众所周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的发挥,需要和县域政府工信、发改、公检法等多部门的联同协作,只有在各项监管指标体系完善的基础上,方可实现监管能力的提升。此外,在对县域或具有“三农”特点的监管工具开发中,应重视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的应用,如有必要可通过“监管沙盒”机制的构建来提升其在监管过程中的预警能力,提升风险监控的精准度。二是提升机构数字化风控能力。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并不是单纯将业务进行线上展示,在其转型中离不开管理中、员工等全员上下思想观念的转变,及对数字金融业务发展中可能出现风险的灵敏嗅觉,因此,需进行战略、组织、流程、产品和交易等各个层面制度的完善,以逐步完善数字化风控体系的各监管环节。
众所周知,数字惠普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农村信用社普惠大众的效能,因此,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应认识到其发展困境,结合农村居民的现实需求打破发展困局,补齐短板,发挥普惠功能,强化数字化金融监管,提升农村数字化普惠金融的普及范围和应用安全。
(河北省农信联社)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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