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详情
浅谈《民法典》下农商银行如何避免 不良贷款超过诉讼时效
作者:李学志 高力超 发布时间:2021-04-05 阅读:1.1千+次


《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新中国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民法典》下农商银行该如何避免不良贷款丧失诉讼时效呢?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在最长时效保护期内诉讼时效的延续有中止和中断两种情形,但诉讼时效的中止一般不适用金融机构。农商银行在梳理不良贷款时,应将诉讼时效未届满20年和已届满20年的分类进行管理。届满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未届满20年的不良贷款,应逐笔进行梳理和统计,对能找到借款人、不能找到借款人和借款人死亡三种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并积极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进行有效催收,使得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保全农商银行信贷资产。


能找到债务人的保全措施


对于因赖债、不认账和认账拒签字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如果能找到借款人本人的,在催收时,可以通过拍摄影像资料、邀请见证人等方式,证明农商银行将催收通知书送达给借款人本人或与其一同生活居住的成年家属(等同向债务人本人主张权利),即可引起该笔不良贷款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计算,达到对该笔贷款保全的效果。


找不到债务人的保全措施


对于因走逃、打工(无法联系)、恶意逃债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如借款人不在本地居住,且无法查找,保全方法有两种。一是如借款人配偶在本地居住并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在催收时,可以通过拍摄影像资料、邀请见证人等方式,证明农商银行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时效中断。二是借款人及其配偶都不在本地居住且无法查找,经村委会或社区证明后,农商银行即可对该笔贷款进行诉讼,中断诉讼时效,进而对该笔贷款进行保全。


债务人死亡的保全措施


对于借款人死亡的,农商银行应对其遗产继承情况详尽调查。如经查证借款人死亡后确留有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可对其继承人在其继承借款人遗产份额的范围内主张债权。一是对其继承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在催收时可以通过拍摄影像资料、邀请见证人等方式主张权利,引起时效中断。二是对其继承人无法查找的,经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农商银行即可对该笔贷款进行诉讼,进而对该笔贷款进行保全。


对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但未超过最长时效的


农商银行可采取签订还款计划等方式取得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的承诺,在借款人承诺履行义务的范围内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全农商银行的权益。

编辑:本站

点赞: +1 0
金融作家芳草地
金融作家
芳草地
返回顶部
返回
顶部